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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提醒函”推动信访受理“零积存”
2020-01-23 10:59:00  来源:检察日报

  扬中“提醒函”推动信访受理“零积存”

  本报讯(通讯员 李成星 丁泰)“第三检察部设立的这项机制给我们案件承办团队帮了大忙了,以前有时会出现逾期答复群众的情况,让本来对案件就存在疑虑的群众更加着急。现在有了提醒函,办理期限和注意事项一目了然,及时释法说理的同时,群众对咱们的满意度也更高了。”扬中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说。

  “群众来信无小事”,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回复工作,不仅对过去积压信件全部完成答复,且进一步建立完善来信回复、办理、答复工作流程体系,创新设立了“提醒函”工作机制。

  “提醒函随信访案件材料向各承办部门发放,就信访案办理的职能范围、答复形式及具体要求,特别是‘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的办理期限作出明确书面提示,进而提升各部门办案合法性、规范性。”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唐莹说。

  据悉,该院对今年受理的187件信访案件全部试行日结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今年以来当场答复率94.65%,不能当场答复的均在3日内通过电话或邮寄方式答复信访人。所有来信来访资料、答复材料均上传至“苏检E访通”平台,每件信访案件均能做到有据可查,形成信访事项处理流程回复工作闭环,在确保案件质量提升的同时,进入了信访办理“加速时代”,切实提高群众对检察信访工作满意度。

  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