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以来,洪泽湖地区院正、副检察长带头办案,院领导共办理监狱第一批次减刑、假释案件106件,占提请审查总数的51.2%。其中,检察长李红阳办理案件9件。
案件办理中,入额检察长(副检察长)均深入一线调阅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案件材料,对罪犯计分奖惩、财产刑履行、历次减刑、环评和又犯罪等情况进行逐一审查。到监区找罪犯谈话并开展实地调查。整个办案流程通过执检子系统操作并出具法律文书。
员额制改革以来,洪泽湖地区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积极履行员额检察官职责,发挥模范作用带头办案,以实际行动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初步形成“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