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洪泽湖地区院开展“小课堂”活动,研讨首次适用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首次运用统一业务系统执检子系统办理2017年监狱第一批次减刑、假释案件。
小课堂活动中,办案人员选取一个罪犯的减刑案件,通过大屏演示案件系统操作流程、案卡填写及文书制作情况,重点交流了新规定在案件中的适用情况,提出了规定适用和系统应用中的难点。随后大家开展广泛的研讨,形成了统一的认识和操作办法,解决了部分疑难问题。
最后,检察长李红阳要求大家课后要进一步消化吸收本次“小课堂”活动成果,强化新规定和新系统的学习和研究,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