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梁月)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东沙湖法庭联合园区规建委、街道代表召开了一场小型物业纠纷专题研讨会,与会代表们针对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业主因车位问题、财产被盗、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不善等为由拒付物业服务费的情况,结合具体案例,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和法律依据进行了探讨。
近年来,园区法院加强与物业公司、社区、规建局等的相互配合,积极引导当事人、业委会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与法院形成分层分阶段有序解决纠纷机制,努力实现物业服务司法保障新常态。
本报讯(通讯员 梁月)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东沙湖法庭联合园区规建委、街道代表召开了一场小型物业纠纷专题研讨会,与会代表们针对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业主因车位问题、财产被盗、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不善等为由拒付物业服务费的情况,结合具体案例,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和法律依据进行了探讨。
近年来,园区法院加强与物业公司、社区、规建局等的相互配合,积极引导当事人、业委会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与法院形成分层分阶段有序解决纠纷机制,努力实现物业服务司法保障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