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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防治校园欺凌的对策建议
2019-06-14 15:35:00  来源:

  □沈古郁

  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屡屡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机关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机关,对防治校园欺凌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笔者认为,应立足三个方面做好防范工作:

  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心理辅导人员、法官、警察等专业人员力量,组建防治校园欺凌小组,畅通信息渠道,构建一体化运行体系,做到发现问题互联互通、治小治早。

  引入网格管理模式。以班级、年级、学校为层级分级建网,通过建立完善学生安全管理预警、心理安全评估、心理安全修复等机制,检察机关无缝对接校园网格化管理的反馈内容,及时借助社会力量和司法机关共同介入治理防范。

  畅通救助帮扶渠道。检察机关在获取被害人陈述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被害人开展一对一的心理辅导、修复工作,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后期要不定期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回访,就心理辅导、回归校园等进行评价,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纠正。

  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