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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人大高质量立法护佑民生
2019-04-30 16:52: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本报讯(记者 孙劲松)近日,镇江市2019年立法计划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市委批准。

  “立法计划紧扣生态环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努力从法治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镇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琳告诉记者,立法计划的编制过程,始终坚持系统思维,在立法内容上,无论是山体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3件正式项目,还是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3项调研项目,都将坚持目标导向,有的放矢,致力于开展“内容小而实”的立法实践,注重实用性、简洁性,避免“贪大求全”,力求有效管用。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陈琳要求今年的立法过程始终坚持人民中心理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传递民声的主体作用和先天优势,切实把基层合理诉求、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反映到法规制定中。去年,镇江人大立法联系点从原有的12家调整并扩充至21家,进一步覆盖了全市范围内重点的镇、街道、社区、企业、行业协会等主体。代表性更强、覆盖面更广的立法联系点将有利于更好地“汇民意、集民智、传民声”,通过立法协商活动来深化民主立法、广泛凝聚共识。

  高水平的立法者,是高质量立法的保障。日前,第四期全市立法工作培训正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办。这种集中脱产培训将成为拓宽工作视野、增强队伍素质、助推地方立法与时俱进的重要引擎。镇江人大将根据委员会每位同志的自身特点,合理安排工作侧重,强化业务学习培训,人尽其才、才尽其能,以“单兵能作战、聚力大作为”的良好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同时,通过举办立法研讨会,持续深化校地共建合作等举措,推动实际工作与理论研究的高品质融合。

  陈琳希望,今年的立法在加强对法规全案的审议的同时,对重点条款反复论证,注意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利益偏向,增强立法的统筹性、针对性、前瞻性,着力设计既符合现代社会治理发展规律,又符合民生保障之需的制度规范。

 

 

  

  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