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洪泽湖地区人民检察院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QHZH[2018]2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本项目地点:宿迁市洪泽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90000元
(三)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有效诚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四)项目内容:
名称:高速扫描仪
数量:1台
基本参数:
指标 技术规格要求 扫描方式 双面彩色CCD+平板一体化设计 扫描速度(ADF) 扫描速度>=100页/分钟(A4(横向),200DPI,彩色双面) ADF通道类型 直通道(非U型通道) 扫描速度(平板) 扫描速度<=1.7秒(A4,200DPI,彩色) 图像传感器类型 CCD 分辨率 光学分辨率>=600DPI 光源 LED白色光源 输出分辨率 50 — 600dpi (以1dpi增量进行变化) 最大文件尺寸 A3(支持A4加长>=3048MM) 纸张厚度和重量 ADF支持2代身份证扫描和卡片连续扫描 扫描背景 黑/白可选 供纸器 连续装载自动供纸,容量不小于200张 纸张保护 根据声音检测卡纸,自动停止扫描 图象裁减 驱动层实现图象自动旋转、去黑边 图像方向修正 驱动层实现根据文字修正文稿方向 重张检测 超声波重张进纸检测功能 接口 提供标准USB2.0接口 售后支持 提供原厂三年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投标人拟选派的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有关授权证明。
四、服务要求
中标后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五、报价信息
(一)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17:30
(二)开标时间:2018年8月27日9:30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内容包括:工程材料费、人工费、服务费、税金、项目实施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万元整(¥:90000.00),高于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接受。
3、投标人报价时,须同时提供与竞标报价相一致的明细报价表。
4、财政监管: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煊宇
联系电话:18451816777
联系地址:江苏省泗洪县车路口
宿迁市洪泽湖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