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庆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他积极钻研业务,力求办好每个案件,他多思考勤动笔提升综合能力,他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实际行动履行一名共产党员和检察官的职责。多年来,他先后获评“全市卷烟打假打私工作先进个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1次。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对重大涉黑案件全程跟踪督办,为县区检察机关出谋划策,参与市级层面案件会商,促成两级法检机关达成共识,力争将案件分歧及争议问题解决在诉前。他先后拟定《关于加强侦捕诉衔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案件办理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工作以来已撰写信息、调研等各类文字材料240余篇,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27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4篇,其中有两篇获奖。
借调到省人民检察院网信办工作期间,他严格要求自己,从熟悉研发规则和智能辅助系统做起,与研发人员研究每一条规则,对已制定的规则逐条过堂,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共形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强奸罪规则2253条120余万字,比对点达3830个。他全程参与编写交通肇事审判监督模块、书面纠违监督标准,并与相关人员讨论危险驾驶罪、盗窃罪模块的界面设计、软件优化和全流程设计等问题,为江苏检察网信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