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2021年上半年全市检察业务情况通报
2022-01-04 11:15: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强基础、破难题、补短板、抓落实”工作主线,积极开展“三个年”活动,抓早抓实检察主业,办案质效持续向好,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现将全市检察业务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业务数据

  (一)刑事检察

  ——综合指标

  1.刑事“案-件比”。全市刑事“案件-比”为1:1.092(其中宿城1:1.047、泗阳1:1.056、泗洪1:1.062、宿豫1:1.092、沭阳1:1.113、市院1:5.333)。两级院共对刑事案件退查78件次(其中一退59件次,占案件总数的2.23%;二退19件次,占案件总数的0.72%),全市退查率2.95%(其中泗阳2.2%、沭阳2.26%、宿城2.35%、宿豫3.16%、泗洪4.23%)。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合计40件,占审查起诉案件总数的1.51%。

  2.认罪认罚工作。认罪认罚适用率93.39%(其中宿城97.08%、宿豫96.55%、泗阳93.47%、泗洪92.84%、沭阳90.82%、市院45.45%)。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93.04%(其中宿豫98.56%、沭阳96.4%、宿城94.43%、泗洪90.51%、泗阳87.01%、市院66.67%)。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采纳率99.89%(其中市院、宿城、宿豫、泗洪均为100%、泗阳99.85%、沭阳99.73%)。

  3.审前羁押率。全市27%(其中泗阳23.09%、宿豫23.34%、泗洪24.61%、宿城26.92%、沭阳31.93%、市院76.19%)。

  4.无罪判决。该项数据为0。

  ——审查逮捕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38件1152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66件738人,不批准逮捕256件386人。

  1.不捕率。全市34.34%,(其中沭阳47.37%、宿豫35.37%、泗阳31.06%、宿城24.86%、泗洪22.41%)。

  2.不捕复议复核。3件。

  3.捕后不起诉。0人。

  4.捕后轻免刑。捕后判处轻免刑6人(其中市院、宿城1人、沭阳4人)。

  5.捕后无罪、不负刑事责任。0件。

  ——审查起诉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04件3523人,其中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41件53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7件164人。决定起诉1855件2307人,决定不起诉173件241人。

  1.不起诉率。全市不起诉率为9.46%(其中宿豫13.55%、泗洪12.67%、沭阳12.88%、泗阳5.42%、宿城5.08%)。

  2.不诉复议复核。2件。

  3.撤回起诉。0人。

  4.法院退回。2人,均为泗洪办理。

  5.公诉案件审结率。全市审结率76.53%(其中宿城81.54%、市院80.95%、泗阳80.73%、宿豫80.7%、泗洪80.28%、沭阳67.1%)。

  6.判处免刑。起诉后被判免予刑事处罚3人,均为沭阳办理。

  7.量刑建议。提出量刑建议3056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016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8.69%(其中宿城100%、泗洪99.33%、宿豫98.89%、泗阳98.14%、沭阳97.92%、市院87.5%)。

  ——诉讼监督

  1.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7件,同比上升50%(其中泗洪17件、宿豫11件、沭阳、宿城各10件、泗阳9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7件,同比下降22.1%(其中宿城20件、宿豫18件、沭阳、泗阳各11件、泗洪7件)。

  2.侦查监督。纠正漏捕22人(其中泗阳6人、泗洪5人、宿豫、宿城各4人、沭阳3人);纠正漏诉34人(其中宿城10人、泗洪、宿豫各7人、泗阳6人、沭阳4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7件,已纠正94件(其中沭阳34件、宿豫17人、宿城、泗阳各15件、泗洪13件)。

  3.审判监督。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3件(其中沭阳2件、宿城1件)法院审结2件;采纳2件,采纳率100%。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8件(其中宿城8件、沭阳7件、泗阳5件、泗洪、宿豫各4件)。

  4.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46件(其中宿城19件、泗洪9件、沭阳7件、宿豫6件、泗阳4件、市院1件)。

  (二)刑执检察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149件,为洪泽湖地区院办理。对监外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103件(其中泗洪31、泗阳29件、沭阳、宿豫各15件、宿城13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345件(其中泗阳100件、泗洪79件、宿城63件、宿豫58件、沭阳45件)。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141件(其中泗洪52件、泗阳35件、沭阳31件、宿豫16件、宿城7件)。超期羁押纠正0人。职务犯罪立案0件。

  (三)民事检察

  办结民事检察案件626件,同比上升189.81%(其中市院47件、沭阳113件、泗洪136件、泗阳132件、宿豫109件、宿城89件)。办结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78件,同比上升119.75%(其中市院47件、泗阳37件、沭阳30件、泗洪25件、宿城22件)。民事提请抗诉2件,同比下降84.62%,均为市院办理。民事提出抗诉1件,同比下降66.6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其中宿豫9件、宿城5件、沭阳、泗洪各3件、泗阳2件)。办结民事审违监督案件147件,同比上升359.38%(其中泗洪43件、沭阳、泗阳各28件、宿豫26件、宿城22件)。办结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8件(其中泗阳30件、泗洪27件、宿豫17件、宿城、沭阳各12件)。支持起诉196件,同比上升168.49%(其中宿豫49件、沭阳40件、泗洪38件、泗阳36件、宿城33件)。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再审改变数8件(其中沭阳4件、泗洪2件、市院、宿城各1件)。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再审改变率80%。

  (四)行政、公益检察

  办结行政检察案件93件(其中泗阳25件、泗洪23件、沭阳19件、宿城15件、宿豫9件、市院2件)。办结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2件(其中泗洪7件、泗阳6件、沭阳4件、市院、宿城各2件、宿豫1件)。办结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7件(其中泗洪9件、宿城、泗阳、沭阳各8件、宿豫4件)。办结诉前检察建议案件167件(其中沭阳40件、泗洪34件、宿豫32件、泗阳31件、宿城30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6件(其中泗阳、宿城各2件、泗洪9件、沭阳、宿豫、市院各1件)。办结行政审违监督案件34件(其中泗阳11件、沭阳、泗洪各7件、宿城5件、宿豫4件)。行政抗诉0件、提出行政再审检察建议0件。

  编辑:陈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