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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18-10-30 16:22: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陈章

10月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一系列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这将为我们的生活增添新的活力。

  关口前移,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与医疗纠纷,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热点话题,近日,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下称《条例》),共56条,亮点如下:

  建立了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条例》首次提出医疗保险中患者的医疗意外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医疗活动是高技术、高风险性行为,其疗效水平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和制约,一旦发生医疗意外,带来的将是毁灭性的打击。因此,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是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重大举措,为今后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健全起到了启示性作用。

  将医疗纠纷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可见,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需要各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同时,《条例》明确了公安部门依法出警的义务,规范了新闻媒体对于医疗纠纷信息的报道。

  发挥人民调解的主渠道作用,强调人员专业性。《条例》明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聘任一定数量的具有医学、法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并强调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收取费用。要求建立专家库,对于医疗损害鉴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委托鉴定。

  统一赔偿标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1987年《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仅规定给予患方一次性经济补偿。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承认患者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并且明确规定了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但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相比,存在标准过低的问题。本次《条例》修订,明确了医疗损害赔偿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适用相同的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机制

  高效便民在线快速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规范(试行)》(下称《规范》),共45条,主要特点有:

  高效便民,道路交通纠纷在线快速处理。《规范》要求,开展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应当坚持运用大数据构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工作格局,实现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理赔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全程信息化快速处理与化解。

  共享数据,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规范》要求,法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信息系统间对接互通,实现多部门多环节信息共享,确保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有序运行。

  调解先行,保险公司“一键理赔”。《规范》要求,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应建立先行调解机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根据事故当事人一致申请,依法对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当事人未按规定一致申请调解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可以引导当事人使用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发起调解。

  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保证餐饮食品安全

  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下称《规范》),内容涉及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处理、清洁操作、餐饮用具保洁以及外卖配送等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基本规范。主要特色有:

  强调全过程控制。《规范》更加关注从食品原辅料采购至餐食供应的全过程管理,在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原辅料采购管理、餐饮具消毒、餐饮场所环境卫生等方面,要求有所增加且更为严格。另外,在《规范》中,对于标注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可操作要求,这些要求,通过对时间和信息的追踪,来保障食品安全及可追溯。

  遵循风险管理理念。《规范》遵循风险管理理念,增加了新制度、新要求。如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实施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主动防范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鼓励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首次提出消费提示、健康促进等,在保障食品安全以外,努力提高消费者对于餐饮业的满意度,包括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降低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量,提示消费者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宣传健康营养知识。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领域中的虚假诉讼现象呈现多发态势。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共12个条文,从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界定、定罪量刑标准、数罪竞合的处罚原则、刑事政策的把握、地域管辖的确定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了突出打击重点,《解释》对实践中常见多发的夫妻债务认定、以物抵债、公司债务等类型案件中捏造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作了列举式规定,并在兜底条款中对捏造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应当如何界定作了进一步明确。《解释》还规定,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由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法院所在地或者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有利于侦办机关及时调取和固定证据,同时避免部分民事诉讼当事人故意利用刑事手段恶意干扰民商事案件的正常审理。

  此外,10月1日起实施最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税率,即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其他10月份实施的规定: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

  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修改《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编辑:刘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