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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补的借条藏着怎样的玄机
2018-10-30 15:35: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马宇飞

2018年5月16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来了一位特殊的“申诉人”林某。

  林某的丈夫高某在武通公司担任经理一职,2003年至2015年,高某多次向武通公司借款,2017年4月,高某出具一张679万元的借条并承诺10日内偿还,因借款过时未还,武通公司凭借条和打款记录起诉高某至法院后胜诉。

  奇怪的是,败诉的高某没有前来申诉,反而是其妻子林某来到检察机关。林某虽来“申诉”,可并非案件当事人,本案也不符合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受理条件,于是检察官向林某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但林某随后的一席话却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武通公司之前以679万元起诉我们两人败诉了,这次换了一家法院撇开我单独起诉他。他想和我离婚,让我净身出户。那张借条是后补的。”

  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或许隐藏了什么,检察官决定到法院查看一下相关案件。多起诉讼果然和林某所说一致,武通公司曾经在其他法院以高某和林某为被告提起过同样金额的诉讼,但不同的是,上一次高某并没有写借条,法院认为仅有高某的自认,不能证实高某与公司间存在借贷关系,据此驳回武通公司的诉讼请求。检察官还发现,高某曾经提起过离婚诉讼,被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又再次提起,后撤回起诉。

  最令人意外的是,在第一起官司法院驳回公司起诉10日后,高某即向武通公司另“补”借条,而经历“失败”的武通公司又换了一家法院单独起诉高某,胜诉之后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的关于夫妻债务认定的司法解释,无法执行林某财产,武通公司又以高某为被告提起确认679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

  本案涉嫌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受理该案。检察官认为,高某和武通公司之间的关系,是首先要搞清楚的。

  “我确实借了公司那么多钱。”接到检察官电话,对于679万元巨额借款,高某并不否认,但他以各种理由不肯到检察机关接受调查询问,这更加深了检察官的怀疑。几天后,武通公司现任负责人来到检察机关,她是高某的姐姐,而武通公司的董事长就是高某的母亲。姐姐称,由于弟弟、弟媳长期借用公司财物不还,才以公司名义起诉弟弟。检察官发现,高某姐姐提供的工商登记显示,高某是公司的股东,也是实际经营者,母亲起诉儿子不符合常理。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弄清楚了,武通公司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就成了下一个“突破点”。借条是后“补”的,确认679万元借款金额的“打款记录”是否为个人借款就成为关键。经过仔细核对,总计679万元的银行打款凭证真实存在,但检察官注意到,其中大部分的款项都是由武通公司打入林某的账户,随即告知林某到检察机关接受调查询问。“我是公司的会计,我的卡用于公司结算,也用于家庭生活。我也是公司的股东,公司就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检察官要求林某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第二天,林某携带一大箱公司账册前来。但历经十几年,公司账目众多,逐本逐项比对耗时费力,也不一定有所发现,检察官决定以679万元的每笔转账作为核查的重点。经过仔细对比及向银行调取凭证进行甄别,其中有227万元当日通过林某账户又转给其他公司用于购买材料,而且林某与高某及其家人还一起经营其他公司和项目,所有的财务结算、家庭生活消费都是以武通公司名义混合制作,材料显示武通公司财产与股东高某的财产早已混同。

  原来,这不是简单的借贷纠纷,而是为了达到确认夫妻共同债务,从而使得离婚时林某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财产而提起的诉讼。2018年6月19日,经鼓楼区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法院认可了检察官针对本案提出的疑点,采纳再审建议后改判,驳回武通公司679万元的诉讼请求。

 

 

 

  编辑:刘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