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丁玉中,退休的日子一天天临近,每一个案子都可能是他的收官之战。
此刻,丁玉中办理的是杨某、徐某、韩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这也是金湖县查处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8月17日,丁玉中提前介入案件。他了解到,嫌疑人杨某为垄断金湖的砌块市场,以某茶吧为据点,用发红包等笼络手段,纠集徐某、韩某等人,多次采用语言威胁、送花圈、泼漆喷字、制造交通事故等手段,阻止他人进入金湖市场,从而达到夺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与侦查人员的联席会议上,丁玉中说:“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送花圈有着特定的含义,组织他人在公路上故意制造事故这也是非常危险的举动,这其中恐吓、威胁的含义非常明显。”
他建议侦查人员对案件中涉及到的垄断当地部分建材经营的收入账册、被害人因此不能履行的合同、受到损失的书证,以及证人证言中提到的肇事车辆、据点等都要取证确认,并就嫌疑人纹身、打扮等辅助特征及时拍照留证。
每一份证据丁玉中都亲自把关。通过全面审查,丁玉中及时要侦查人员补充案件危害结果和社会影响以及逐取非法利益的经营账目、交通事故现场等证据,对各犯罪嫌疑人在集团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综合衡量,增捕制造交通事故的高某某等3人。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8名被告人均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
办完这起案件,丁玉中又迎来了下一起。这会是最后一案吗?“是与不是,都不能懈怠。每一个案子,都是我的最后一案。”他喃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