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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胄:“犯颜执法”力争判案客观公正
2019-12-25 21:29:00  来源:检察日报

  戴胄,字玄胤,唐朝相州(今河南安阳)人。据史书记载,其一生做过多种官职,最高曾官拜大唐宰相。“犯颜执法”是他在当大理寺少卿(相当于最高法院副院长)时发生过的一段真实历史典故。

  贞观元年的一天,吏部尚书(相当于组织部部长)长孙无忌奉诏进宫,直到参见结束返回宫门时,校尉(警卫人员)才发现长孙大人觐见皇上时没有取下佩刀。按照当时的唐律规定“罪当处斩”,校尉不敢隐瞒,立即主动上报。

  长孙无忌可不是个普通人物,他不仅是唐朝的开国元勋,而且还是唐太宗的大舅子,属于高官重臣加皇亲国戚。如何处理这件事,的确给唐太宗出了一道不小的难题。

  在讨论“佩刀觐见案”时,善揣上意的大臣封德彝提出:“校尉失职,罪该处死;长孙身为重臣,粗心大意,忽略法度,拟‘徒二年,罚铜二十斤’。”这种明显不公的处理意见,无非就是想让皇上心安,为太宗解围。

  然而,时任大理寺少卿的戴胄非但没有迎合,还发表了反对意见:“校尉失职不觉,长孙带刀入内,同为误耳。”这话乍听起来似乎也没什么,但实则分量却很不一般。弦外之音在说,两人都因失误致罪,可判决结果怎么可以厚此薄彼、畸轻畸重呢?戴胄之所以“犯颜执法”,在他的心目中,哪怕你官高爵显,功劳再大,身份再特殊,只要犯了法,同样要依法追究。

  戴胄对案件的见解,无论谁听起来都不能说没有道理,初登皇位且胸怀大志的唐太宗李世民不得不表态:“法律乃国家的法律,不是朕一人或一家的法律,怎能因为长孙无忌是重臣皇亲,就可以徇情失度,法外开恩呢?”遂下令择时再议此案。

  没过多久,当案件重审时,封德彝固执己见,而戴胄仍“敢以固请”,他甚至进而断言道:“校尉是因受到长孙无忌的牵连才犯了罪,理应从轻判处;即便两人都有罪过,那也不应只判校尉一人的死罪呀!”戴胄出于公心,冒着被贬官甚至杀头的危险,为素不相识的小小校尉仗义执言,力争判案客观公正。

  最终,唐太宗接受戴胄的意见“乃免校尉之死”,涉案二人均被从轻发落,使得该案得到相对公平的判罚。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吉星说——

  戴胄“犯颜执法”的实质,是对处理同案人畸轻畸重的机智反驳及对案件定罪量刑显失公平的依法纠正,这在以皇权为中心和极端重视家族观念的封建社会,戴胄置身家性命于不顾据法力争,替弱势人物讨回公道实属难能可贵。他这种不畏强权、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值得每一位司法执法人员学习。

  近年来,我们文峰区检察院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投身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大引导侦查、审前过滤和诉讼监督的力度,强化和完善各项监督机制。2018年,我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件,纠正漏捕11人,纠正漏诉8人,依法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适用法律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3件,且均获改判,筑牢了防止冤假错案的防线,让辖区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阳光,为维护司法公正、捍卫法律权威贡献出了检察力量。

  (本报通讯员赵晨光)

  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