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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省教育厅携手共建新时代校园法治
2018-12-25 09:07: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 宋世明 特约记者 徐红喜)12月12日,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在省检察院举行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签约仪式。副省长王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出席仪式并讲话。

  签约仪式热烈简洁。在8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及15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代表的见证下,刘华与葛道凯会签了共建协议,双方约定深化合作,经过三到五年努力,推动江苏校园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学生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校园安全环境显著优化,法治教育水平显著提升,全面依法治校显著深化。协议还就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校园法治环境建设、防范未成年学生犯罪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随后,刘华向葛道凯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永良、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共同向校长(园长)代表赠送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片,与会人员观看了省检察院制作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片。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主持仪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其江,省检察院、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南京、淮安、泰州市检察院和教育部门领导及5名家长代表参加签约仪式,南京市教育局局长孙百军作了表态发言。

  葛道凯表示,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此次签约为契机,高度重视检察建议落实,坚持守土有责,尽快建立共建机制,联合制订工作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要创新合作举措,实现资源共享,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提升校园法治共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推动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逐步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刘华在讲话中说,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共同开展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活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法治护航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积极实践。未成年人成长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着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检察机关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社会各界,精准化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要根据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和成长规律,开展各有侧重的法治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通过体验互动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注重案例教学、模拟实训、社区参与。今后,将进一步敞开检察院大门,选取典型案件,通过邀请学生旁听检察官出庭公诉、公开听证等方式,促进青少年了解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其社会危害和后果,树立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意识。

  刘华说,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严格依法、宽严适度办理好未成年人案件,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的严重刑事犯罪,必须依法予以惩处,以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还被害人和社会公众以公道。对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要加强教育、感化、挽救,促使其迷途知返。

  编辑:杨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