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从“全能法警”到“第一书记”——记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张桂军
2018-11-30 15:4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通讯员 陈颖娇 本报记者 翟 敏

  42岁的年纪,22岁的心;既能舞刀弄枪,又能舞文弄墨;扛得了领导旗,拿得起指挥棒。泰州市姜堰区法院法警大队政委张桂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完美诠释了从“全能法警”到“第一书记”的蜕变。

  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对工作的高度责任心,近年来,张桂军带领干警提押、看管人犯600余人次,从未出现自杀、自伤和脱逃事件;协助在审判执行中的查封、扣押、拘留等工作800余起,参与强制执行120余次,成功抓捕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20余名,从未出现纰漏。今年9月,张桂军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青涩少年蜕变为业务标兵

  2007年,张桂军从部队转业到姜堰法院工作,2011年被任命为法警大队副队长。在他从事法警工作的11年里,无论是安全检查、押解嫌犯、维持法庭秩序或是协助执行工作,他都秉持着“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的工作态度,带领着法警队其他同志,筑牢了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防火墙”。

  安全检查时,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甚至是一个不起眼的钥匙挂件,任何有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物件都逃不过张桂军的火眼金睛。今年年初,姜堰法院受理了有46名被告人的“19特大电信诈骗案”,为了做好庭审保障工作,从警力配备到人员分组,他一一协调,监督落实,仅是紧急情况预案就做了三套,确保无论发生什么突发事件都能从容应对。

  有一次,一起民间借贷案的代理人钱某在庭审结束后突然感到四肢无力、头晕目眩,无法行走,承办法官见状赶紧联系了张桂军协助处理。见钱某瘫倒在地,张桂军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没想到当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后,钱某却因为担心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拒绝救助:“我没钱给医院,你们走吧!”一旁的急救人员正犹豫不决时,张桂军急了:“你们还不赶紧救人,钱我来给!”此刻的钱某已经逐渐失去知觉,开始全身抽搐,口吐白沫……

  张桂军一路护送钱某来到医院,结清了前期抢救费用,并通过钱某所在村的镇领导联系到了村支部书记,请其协助联系钱某家人前来善后。晚上7点多,钱某家人赶到医院,张桂军才安心离开。

  编辑:杨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