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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特殊的“家访”
2018-10-30 17:07: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通讯员 赵 宸

  吴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任某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相应违约责任及还款期限,吴某父母吴某某、王某某为共同借款人。借款到期后,吴某等未归还,任某一纸诉状将吴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吴某及其父母归还任某借款100万元并承担逾期还款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吴某等未履行,任某向泗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承办人朱慈双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吴某早已去了外地,具体下落不明,吴某某和王某某上班时间不在家,晚上有时候会回来。法院执行系统中显示吴某某仍未履行的执行案件尚有多件,标的额高达500余万元。案件执行如何才能取得突破?朱慈双决定对这个父母和子女都是被执行人的家庭进行“家访”。晚上7时,正要出门的吴某某被突然到来的朱慈双一行“堵”个正着。

  吴某某便开始了诉苦,讲尚有95岁老母亲需要照顾,孩子和自己生意都不顺,债台高筑,无力偿还。朱慈双见只有吴某某一人在家照顾其老母亲,不便采取强制措施,通过与吴某某的老母亲交谈了解到吴某某的确还算孝顺,便当着其老母亲的面,耐心地对吴某某法律释明,督促其争取和申请人协商分期履行,争取早日甩掉被执行人的包袱,东山再起。在执行干警与其母亲共同劝说下,吴某某最终放弃了侥幸躲避的心理,申报其有小产权房两套交给法院拍卖,用以清偿债务,并现场筹款现金1万元,微信转账3万元,和案件申请人达成和解,分期履行。

  编辑:刘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