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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9罐奶粉盗窃案怎么办?
2019-09-22 09:5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一起简单的盗窃奶粉案件,牵出一个困难家庭。日前,张家港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拓展不起诉帮教回访制度适用范围,用“有温度”的法律工作帮助深陷窘境的家庭逐步走向正轨。

  2019年元旦前夕,张家港一大型超市在清点、盘货时发现有9罐惠氏启赋3段奶粉不知所踪,无法对上账。工作人员随即调取超市管理监控,发现画面中曾出现有一男一女带着孩子在购物的过程中,将奶粉放入购物车后径直走向超市出口,但超市收银台却查不到相应的付款记录。

  经过仔细辨别,可以看出那名女子在超市出口画面中身形臃肿,似乎身怀六甲,当时身上还背了一个黑色双肩包。超市方面推测,失踪的奶粉很可能是女子放在黑色双肩包内夹带出去的,随即报警。

  接到超市报警后,警方很快锁定了姜某夫妇,并在郊区一间昏暗拥挤的出租房内将二人抓获。民警在出租屋内查获了9罐奶粉,而其中7罐则已空空如也。夫妻二人对盗窃奶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是因为3岁的小女儿吵着要喝奶粉,二人因经济拮据才出此下策。

  案件移送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杨扬琴翻阅卷宗后,依法讯问了丈夫小姜和妻子小兰,发现这起简单盗窃案件背后另有隐情。小姜、小兰,分别出生于1991年和1996年,没有稳定的工作。除了即将降临的第三胎,二人已经育有2个孩子,儿子8岁,女儿3岁,全靠小姜的母亲在家帮忙带孩子,仅有几平方米的租住处住了3名成年人、2个小孩,一家人的生活极为拮据。

  检察官杨扬琴在依法认定小姜和小兰多次盗窃、已构成盗窃罪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二人自愿认罪认罚,犯罪的动机是因为家庭困难,盗窃奶粉后供女儿食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案发后已赔偿了超市的经济损失,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一纸不起诉决定并不能改变这个家庭的窘境,案件办理期间小兰还生下了第三个孩子。作为一名检察官,同时也是一位母亲,杨扬琴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参考未成年人不起诉帮教回访的制度,延伸执法质量和办案效果。案件办结后不久,她自费购买了奶粉和婴幼儿用品,到小姜、小兰的租住处回访。在回访过程中,杨扬琴劝导二人,不能因为眼前的困境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日子再难,也应遵纪守法,她叮嘱一定要找一份正当的工作,为孩子们的长远作打算。

  日前,小姜已经找到一份工作,小兰向杨扬琴承诺,过了哺乳期也会尽快去找工作。

  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