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郭筱琦 沈 晨 记者 郎建强)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收到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回函,反馈了该院就全市范围内酒类销售者未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向全市相关商户发放了12万份“禁酒令”。
2018年12月,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一些学校、居民区周边酒类经营者、大型超市及连锁超市,均未在店铺内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标志。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并注明市场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为加强对未成年人健康的保护,该院遂先后向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好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相关规定。
无锡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整治:现场检查各辖区内商户并限期整改,如拒不改正,依法从严查处;统一印制12万份“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标志,陆续发放到每家商户;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酒类经营者、大型超市及连锁超市的巡查,检查设置落实情况,加强对酒类经营者的监管;通过市场准入、消费提示、行业协会活动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宣传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严格酒类经营许可,督促推动酒类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