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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学校食堂安全防控监管的思考
2018-10-30 16:39: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蔡 辉

乡村学校食堂就餐人群密集,且多数是未成年人,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涉及人数多、范围广,社会影响性、危害性大,历年是市场监管、卫生防疫等部门餐饮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笔者结合宜兴市徐舍镇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调查情况,对照国家《食品安全法》以及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食品监管工作进行了一番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坚持预防为主,前移食品安全关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首先要加强宣传,提高师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学校要依托网上教育平台,组织实施网上食品安全教育课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健康饮食等网上教学活动,提高师生自防能力。结合单位实际,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细化内容,实化操作,认真组织学习和模拟演练,最大限度压降事故风险苗头。

  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改善学校食堂环境设施。一方面,政府政策资金要进一步向边远乡村学校倾斜,解决学校食堂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缓解城镇“大班额”压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良性发展。另一方面,学校要以“明厨亮灶”工程推进为契机,高起点规划食堂厨房布局,配齐设施设备,规范作业流程,运用电子监管方式,早日实现“阳光透明”操作,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指数”。

  紧扣关键环节,强化制度落地见效。积极推行层级管理。建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定人、定位、定岗、定责”。严格选用从业人员。重点要把好聘用、培训、考核、奖惩“四个关口”,同时规范软件登记统计。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地填写各项登记统计,并妥善保管,离岗、调岗时办理书面交接,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可追溯和连续性。

  积极探索创新,合理选择经营模式。社会招标、自主经营模式本身没有问题,但建议集体统一招标配送主、副食,防止供应商片面追求利润,降低食品原料供应质量。针对部分乡村学校食堂达不到开办标准的情况,可实行“多校一食堂”集中配餐,选择一个中心学校作为集中配餐单位和划片区建立集中配餐单位的模式。条件允许也可探索食堂托管模式,既能够减低经营成本,又能减少管理风险。

  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提升内外监督效率。职能部门要坚持从严执法依法履行职责,相互之间要建立协调共享机制,各司其责不交叉折腾。一线监管人员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协助解决问题,不能一罚了之;执法监督者不仅要常“亮相”,还要敢“亮剑”,真正让守法作为者乐,让违法失职者痛。坚持内外结合、查治结合方式,适时开展自查自纠,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促进全民共治。通过聘用家长代表、行业监督员,开展厨房开放日等形式,鼓励引导第三方监管力量的广泛参与,共同监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作者系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徐舍分局局长)

  编辑:刘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