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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
2022-03-23 16:13: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3月16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视频推进会,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工作部署,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提档升级”。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毅,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戚锡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南京农业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姜东,省人大代表、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计量师张玉成应邀出席会议。

  戚锡生在讲话中说,2021年,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司法救助对象,加大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司法救助力度,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有力促进了司法救助工作,助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全省民政部门将不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整合救助资源,形成完善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制度。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及时发现困难群众,主动帮办,做到应救尽救。加强和检察机关的信息交换共享,定期比对,主动监测,促进司法救助政策落实落细。

  熊毅在讲话中介绍了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2022年司法救助工作要求。熊毅说,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固基础、找不足、补短板,实现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要提高政治站位,办好为民实事。着眼国家战略需要,继续推进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着力解决本地区在救助资金保障、审批机制、考核机制存在的问题,建立省市县三级多元救助资金体系。要巧借信息技术,优化办案方式。跟上、适应信息化大势,主动升级信息技术,做好数据分析,实现互融互通互进;用好远程司法救助系统,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和自动化水平,为当事人提供便捷、人性化的服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救助质效。以检察官业绩考评激发广大检察人员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更加广泛深入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的线索双向反馈机制,健全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推”延伸服务保障职能。

  会上,南京、苏州、盐城、无锡、淮安5个市检察院和灌云县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发言。

  据介绍,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工作部署,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拓展救助线索范围,对五类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司法救助规模持续上升,案件办理方式不断优化,重点对象救助力度加大。全省受理司法救助案件数量、发放救助金数额均同比增长50%以上,院均实际救助案件数位列全国第一。省检察院设计研发并在全省上线运行的“远程司法救助系统”上线以来,按申请人来回一次测算,让困难群众少跑了4万多公里。全省救助农村地区五类困难当事人,在救助户数、人数、金额方面均位列全国第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全省三级检察院。省乡村振兴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省检察院第一、二、四、六、八、案件管理部负责人及第九检察部控申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设区市、县院控申检察部门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控申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编辑:陈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