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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诈!“小额贷款”冒充“国有银行”放贷!
2022-03-09 09:53: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放假在家的小克闲来无事,一次偶然的机会,接到朋友的电话,电话里朋友介绍了一份“只要打电话就可以了”的工作。

  · 以为“毫无风险”·

  为了买名牌潮鞋的小克,听到工作如此轻松简单,不免动了心,于是不假思索爽快地答应了。几天后,当小克来到朋友公司之后发现,公司远在郊区,工作环境除了几台电话座机外,可谓是“家徒四壁”,心顿时凉了半截。可是,一想到有钱挣且没有“任何风险”,小克也就忍了。

  · 开始“轻车熟路”·

  在朋友的“言传身教”下,小克很快就学会了工作内容。小克熟练地拿起桌上的电话机,拨打了沭阳县各企业电话,按照“术语”,假装是四大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谎称低息、免息可以办理贷款,不用等不用审核,当面下载软件立即到款,一番诱惑的说词,收获了不少急需贷款的小型企业老板的信任。

  · 上演“狸猫换太子 ”·

  小克在获取有急需贷款企业的信息后,就转手将信息交给其他“同事”,再由他们实施诈骗。具体的诈骗过程是:其他“同事”上门服务,当着企业老板的面下载正规银行APP,可是在一番操作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删掉APP,反而下载其小额贷款APP进行身份验证、授信贷款。

  · 只打电话真 “没有风险吗?” ·

  看着工作环境如此恶劣:没有任何银行标志、同事作假行为……小克内心产生些许怀疑,可一想到自己只是单纯地拨打电话,又没有实际参与诈骗,于是自我催眠地认为没有风险。可这一次,他错了!就在放贷后的一个月,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还息的短信后,不少企业老板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报了警。

  · “只打电话”也是违法 ·

  经查明,小克等人通过冒充四大国有银行的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企业老板办理贷款的高额“手续费”, 并从中按照提成获利,涉嫌诈骗罪。

  检察官说法

  同学们,寒暑假是电信诈骗的高发期,兼职锻炼值得鼓励,可千万要保持警惕,尤其不要轻易拨打电话。

  即使没有实际参与诈骗,但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主观明知他人在诈骗,即使如案中的“小克”只是拨打电话,也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因此,检察官提醒:兼职需谨慎,远离电信诈骗。

  法律链接:《刑法》第266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编辑:陈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