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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综合考量办案效果服务经济大省建设
2020-01-31 07:13: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刑事检察工作要通过办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办理涉企案件时要多为企业家着想,多为企业生存发展着想,多为就业着想,决不能‘一刀切’‘一根筋’地去办!”近日,在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该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强调,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要讲政治、讲情怀、讲担当,综合考量法理情,让办案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得到社会认同。

  江苏是经济大省,民营经济占据了全省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对可捕可不捕的坚持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持不诉,起诉的依法做好认罪认罚工作。2018年1月至今年8月,该省检察机关办理涉企人员经济犯罪审查起诉案件中,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14件390人,绝对不起诉17件28人。此外,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诉讼监督力度,切实抓好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把民营企业经济纠纷当作刑事案件处理的错误做法。今年1月至8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6件141人,监督撤案137件168人。

  刘华还要求检察官在办案中对形势变化与刑事办案的关系进行深入思考,认真学习新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及时更新知识,综合法理情处理。

  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