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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公益诉讼“走心监督”
2018-12-29 09:3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讯(通讯员 羌琴)今年以来,海门检察院积极作为,扎实有序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共办理生态环境和食药领域行政诉前程序案件30余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挽回经济损失近一千万元。

  海门有58公里长江岸线,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问题日益突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刻不容缓。海门检察院加强监督,与环保、公安、水利、渔业等有关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通过签订《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加强联系、共享信息、联动执法,形成保护长江生态的合力。通过开展打击犯罪、诉讼监督等“小专项”活动,依法查处污染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成功办理了通过诉前磋商程序达成生态修复赔偿案件,违法排污企业与环保局成功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议,并于七日内缴纳500万元生态修复保证金。

  该院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群众舌尖上安全的保障。办理的臧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刑罚的同时,判令其在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承担违法所得10倍金额的赔偿金,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省院刘华检察长对此案的成功办理给予了充分肯定。

  编辑:杨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