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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开发区公诉首批适用速裁程序案
2018-12-29 09:3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讯(通讯员 王丹)12月5日,扬州开发区检察院在《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首批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出庭公诉,法院当庭宣判,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夏某盗窃案等案件由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侦查终结,随后向开发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随即,承办检察官——扬州开发区检察院田庆生检察长立即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审理,认为可适用速裁程序,在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后,即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收案当周的周三,两名犯罪嫌疑人同时传讯到场,在扬州开发区院速裁程序办案区内,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制作讯问笔录、集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用时仅20分钟。

  在速裁程序即将全面铺开之际,扬州开发区检察院牵头召开速裁程序案件办理公检法协调会,签署了《关于规范速裁程序案件办理座谈会会议纪要》,打通各个办案节点,确保全面迅速推进新刑诉法贯彻实施。

  “速裁程序让基层办案人员真正享受到司法改革的红利,缩短办案时间,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我们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事实判断、证据分析等核心办案事务当中,可以说是提速不减质,让正义来得更快些。”田庆生说。

  编辑:杨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