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检务公开,响应市人大“千名代表听百庭”活动号召。4月19日,宿迁市检察院邀请七名人大代表观摩了由洪泽湖监狱提请的16名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审理。
庭审在洪泽湖监狱内进行,由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6名拟减刑、假释罪犯均属于“三类罪犯”。庭审过程中,该院出庭检察官围绕执行机关出示的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对部分罪犯的改造表现、悔罪表现、计分奖惩等情况进行了讯问,并逐案发表出庭意见。其中,重点就罪犯严某某减刑一案进行了质证,检察官指出该犯在服刑期间存在违反监规及不积极参加劳动情况,提出限制其减刑幅度的意见。最后,检察官还结合庭审情况对旁听的100余名罪犯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他们能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早日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当庭裁定将严某某的减刑期限由执行机关提出的8个月改为7个月。
在庭审旁听结束后,人大代表进行了评议。代表们一致认为出庭检察官准备充分,发表意见有法有据,既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又宣传了法律政策。检察机关依法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确保了刑罚变更执行的合法、公正。
通过此次活动,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同时也对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办案的执法理念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