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我全部认可,我自愿认罪认罚,谢谢大家没有放弃我,我一定会珍惜机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近日,在沭阳县法院第八审判庭内,被告人章自强在庭审环节最后陈述时这样说道。沭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章自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
创业失败 诈骗为生
2015年6月,意气风发的“90后”小伙子章自强,大专毕业后选择在南通市创业,从事家纺的生产和销售,但是因为经验欠缺加之管理不善,企业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还欠下不少外债。2018年底,不堪重负的章自强带着女朋友一起回到宿迁市沭阳县老家,重新创业,做起淘宝电商,销售花卉。但是,再次创业的他依然举步维艰,加之此前创业失败导致债主们每天催债,章自强为了还债,心生歪念,打起了之前做家纺生意时积累的客户资源主意。章自强在已无实际家纺货物的情况下,从2019年1月起,在微信朋友圈内大肆推送虚假的家纺销售信息,多名不知情的个体工商户上当受骗,被骗资金达数万元,后因其中三名被害人到沭阳县当地派出所报案而案发。
双向侦查 案件清晰
2019年9月,沭阳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章自强,承办检察官审查卷宗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章自强实施诈骗的主观故意明显,方式、方法清晰,但是案件中被害人远远不止犯罪嫌疑人章自强供述并经公安机关查证的10人。
在检察讯问环节,犯罪嫌疑人章自强始终低着头以“骗多少人记不清了,以公安机关查的为准”为由,消极应对检察官的问题。据此,承办检察官根据已查清的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章自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章自强手机微信中多条未核实的转账记录为突破口,查清涉案被害人具体人数和被骗金额。
承办检察官在与公安机关承办人联系后,知悉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取得同意后,检察机关决定双管齐下,一边就部分未查清的事实退回补充侦查,一边就已查清但存在疑问的事实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沭阳县检察院引导侦查和自行侦查工作步步深入。经过一个月的努力,犯罪嫌疑人章自强诈骗的人数最终查实为涉及13个省份的42人,涉案金额达21万余元。
不纵不枉 认罪退赔
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在逐一核实被害人被骗金额过程中发现,其中4名被害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要回部分钱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此部分钱款在指控时应予扣除,但侦查机关在指控时未扣除;一名被害人错误指控被骗金额,将2018年以前已实际收到货物的一笔转账记录与2019年未收到货物的转账记录一并提交,对此,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审查报告中详细载明,依法纠正,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公安机关承办人,公安机关承办人对此表示认可。
最终在犯罪事实查清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人释法说理,督促其退赔。在检察讯问环节,犯罪嫌疑人章自强一改之前消极认罪的态度,积极配合检察官的工作,主动回忆供述每一起诈骗事实,并向检察官表达了认罪认罚退赔的意愿。据此,沭阳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章自强以诈骗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的确定刑量刑建议。
沭阳县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公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