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赵学刚)“王兄弟,聚众斗殴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群体性犯罪行为,你的孩子参与了斗殴,打了别人,构成犯罪,因为他未满16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法律才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淮阴区检察院值班律师办公室,吴成香律师耐心地对一未成年被害人的父亲进行释法说理。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值班律师主要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怎么又做起被害人等其他案件当事人的工作呢?原来,这是该院针对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的一项化解涉案矛盾创新举措之一。
淮阴区检察院探索建立值班律师“双向服务”制度,与该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值班律师向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双向服务意见》,选聘24名法律业务精湛、热心服务群众的执业律师,轮流担任该院值班律师,并适当增加值班律师履职时间、次数,达到工作日均有值班律师在岗。
该院分管第五检察部的副检察长秦健说:“值班律师从第三方的角度对案件被害人或其他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提供法律服务,效果的确明显。”
今年以来,该院值班律师履职547人次,其中,向被害人等其他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150余次,开展释法说理、矛盾调解80余次,该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327件、适用速裁程序240件,无一起涉案人员出现不服或上访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