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蔡 慧 王 旭 本报记者 郎建强
“民营企业发展不易,特别是民营企业家事务繁杂,对企业的管理必然会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希望检察机关以后多走进民营企业,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针对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漏洞把脉问诊,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近日,镇江市京口区人大代表、镇江峰华饮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贾生华在“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上建议。
2018年以来,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着力为民营经济撑腰鼓劲,贡献检察力量。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涉及民营企业案件17件34人,通过办案为民营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8万余元,取得良好成效。
“我们加大对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从严、从快办理,依法批捕7人,提起公诉18人。”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袁明介绍。
2018年,该院办理的一起冒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共计诈骗440余万元,给受害企业造成严重损失。该院高度重视,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与公安机关共同商讨证据收集及侦查方向,并从精准打击犯罪角度积极提出补查固证建议,依法提起公诉,最终二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和八年有期徒刑,追回赃款118万元,并责令二人继续退赔企业经济损失3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