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子妍)8月19日,淮安市洪泽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洪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亚林,出庭支持公诉的是洪泽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少芹。
庭前,洪泽法院为未委托律师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经过四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对被告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形成一致意见。
受邀请旁听庭审的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进行评议。他们认为,整个庭审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充分展示了法官过硬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较强的业务素质,切实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