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坚)近日,南京建邺法院执行干警顶着酷暑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帮助九级伤残的申请执行人成功拿回数额较大的赔偿金,社会效果显著,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魏某银与南京某钢结构公司、魏某达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建邺法院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判决,判决魏某达赔偿820045.87元,某钢结构公司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某钢结构公司与魏某达未履行判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原告魏某银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来自贵州农村,目前已丧失劳动能力,且父母年龄渐大无经济来源,两个子女尚未成年,急需拿到这笔赔偿款用于以后的生活。而某钢结构公司实际经营者徐某坚持认为目前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魏某达承担主要责任,自己作为连带责任人并不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承办法官采取强制措施,准备对徐某实施司法拘留,同时将公司的办公室予以查封,对公司名下的车辆予以扣押。
此时,公司经营者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以及法院执行的强制性,同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最终申请执行人考虑到另一被执行人是自己的亲弟弟,虽下落不明但仍然可以通过亲戚取得联系,遂主动让步与某钢结构公司达成执行和解,该公司当场一次性给付60万元,该案最终案结事了,申请执行人带着自己年迈的父母及年幼的子女满意地踏上了回乡的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