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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现场监督禁用渔具集中销毁
2019-09-22 10:23: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李学兵 景勇)8月14日上午,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在宿迁市骆马湖畔举行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派员开展全程监督。

  检察官首先查看了对涉案渔具作出处理决定的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终结性文书,并对照文书对现场展示渔具进行清点核对。细致审查了实施销毁工作的江苏省奥帆科技有限公司的资质及人员证书,对销毁工具、方式及销毁物的回收利用渠道进行沟通确认,并提出防止拆解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意见建议。

  活动现场共拆解电鱼船1艘,销毁电容器、电网等电鱼工具100余套,销毁地笼网740余道、拉螺网30余台。经监督,此次销毁活动主体适格、对象准确、程序合法,销毁过程中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宿城区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协作配合、严格司法、打防并重、恢复为主、公众参与等生态环境司法理念,以“两湖”涉水违法犯罪审查办理为抓手,为宿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成为“江苏生态大公园”核心景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6年以来,该院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打击发生在洪泽湖、骆马湖(以下简称“两湖”)的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活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就两类犯罪的证据标准、量刑规范等形成指导性文件,截至目前,集中审查起诉发生在全市范围内的非法采矿案件86件26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63件151人,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万余元,立案查处非法采矿背后的职务犯罪2件2人,违法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两湖”水域又恢复到水清湖秀、草绿鱼肥的生态面貌。

  为扩大生态示范效应,该院结合办案实际,制作了生态保护绿皮书、编发生态典型案例,召开生态案件新闻发布会,在“世界环境日”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会同法院选取发生在“两湖”水域的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深入湖区开展巡回审判19次,进一步扩大受教育群众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联合法院、渔政、环保协会开展“增值放流”活动12次,投放各类鱼苗200余万尾,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生态保护理念已逐步深入人心,成为社会主旋律。

  “区检察院深入履行职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勇于担当、精准发力,为‘两湖’生态保护工作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今年7月,宿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浪在调研该院“两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上表示。

  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