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褚明晔
4月22日,宜兴市检察院追捕并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冯某涉嫌非法行医罪一案,经审理,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自称冯医师的冯某幼时曾随父亲上山挖草药,略懂一些草药知识,平时在自己家中研磨一些中草药粉帮人看病,主治腰间盘突出、跌打损伤、风湿之类,在小乡镇里颇有名气。尽管没有上过学不识字,也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因冯某所在乡镇距离市区较远,收费也不贵,口口相传之下,仍有不少患者主动上门求药。
2018年2月,66岁的吴某良和老婆夏某至冯某处医治关节炎和骨刺,但因使用了冯某提供的外敷药物造成了过敏起泡,冯某就另行配制了一瓶中草药粉开具给吴某良、夏某服用。冯某在嘱咐夫妇二人吃药时,并无具体计量工具,仅拿了一只铁勺跟吴国良比划了一下,表示每次服用的量,也没有交代其他禁忌。4月5日上午,吴某良将冲泡的药粉装入保温杯带到工作的门卫处,在服食不久后就感觉身体不舒服,同事迅速将其送医救治,却仍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对吴某良冲泡的药物及其家里的中药粉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在其中均检出含有剧毒的乌头碱成分,后经讯问被告人冯某,其坦承在配制的药粉中有一味名为生草乌的中药材。生草乌俗称断肠草,微量服食即会致人中毒。公安机关认定了冯某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迅速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能否确定死亡原因是服用药物的问题?承办检察官仔细翻阅卷宗,分析认为,该案中证据尚未能排除其他合理怀疑,就被害人吴某良当天服用食物、相关同步录音录像等内容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如确系因非法行医导致就诊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冯某就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仅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是否有其他考虑?
接到补充意见后,公安机关对吴某良夫妇当天服用的其他食物再次进行了排查和检测,均未发现有乌头碱成分。而经法医检验,吴某良的死因确系乌头碱中毒而死亡,同样服用此药的夏某也出现了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
明知药材生草乌含有剧毒的乌头碱成分,仍然疏于提醒,随意给患者服用药物,同时鉴于冯某并无不能羁押的其他情形,宜兴市检察院于2019年2月12日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决定书》,纠正其漏捕行为,公安机关迅速执行逮捕。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非法行医罪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