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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安全升级”
2019-04-30 17:41: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换装双层油罐,建造防渗池,进行防渗漏监测……日前,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中石化江滨加油站4个地下油罐的防渗改造悉数完工。至此,鹿城区25座加油站99个地下油罐防渗更新改造项目如期竣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为了项目的早日完成,我率领施工队几乎住在了站里。”中油瑞昌新城加油站项目负责人陈威说,该站点是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重点站,但是前期工作进度缓慢。后来,鹿城区检察院介入,环保部门依法履行水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及时制定防渗改造进度表,地下油罐的防渗改造终于驶上了快车道。

  2018年8月以来,该院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鹿城区“中石化、中石油等加油站地下油罐尚未完成更新改造”的相关情况,聚焦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省内率先开展“加油站地下单层油罐防渗更新改造”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该院民行部组成专项监督办案专班,先后赴商务、安监、环保各职能部门及中石化、中石油温州分公司摸排情况。经调查,鹿城区共有加油站25座,其中7座加油站共26个地下油罐至2018年8月底仍未完成改造。

  于是,该院在区安监局的协助下,对尚未完成改造的十里亭、江滨等中石化、中石油所属的7个加油站点的地下油罐开展现场勘查,并专门邀请温州大学环境工程专家协助勘查、提供专业意见。经实地勘查发现,上述26个地下油罐中大多数为建站18年以上的单层陈旧油罐,最长的达29年,且均未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设施。

  环境专家认为,单层钢罐发生泄漏的平均年限为17年,管线发生泄漏的平均年限为11年,建成超过20年的加油站几乎都有渗漏,因此,相关加油站均存在油罐或管道泄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风险。

  2018年9月,该院依法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件,督促区环保局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踏勘所涉7座加油站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行政约谈中石化、中石油温州分公司负责人,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防止地下水污染。

  经督促,中石化、中石油温州分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明确改造方式,制定改造进度表倒排时间节点。中石化鹿城分公司还专门组建领导小组实时跟进改造进度,招募精干施工队增强力量,并同步寻求专家出具专业认定书加速防渗改造审批流程,有效确保了任务完成。

  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