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因为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批捕并提起公诉,可身为父亲的唐某甲,近日却给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送去了一面锦旗。“儿子因犯罪被抓,我们全家没有怨言。但孩子是无辜的……”递过锦旗,唐某甲擦去了眼角的泪花。
2018年10月18日,唐某甲来到该院刑事检察一部申诉,称儿子唐某乙被逮捕,孙子唐某丙要上学,但是无法落户,请求海陵区检察院给予帮助。
经查,唐某乙系海陵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恶犯罪势力集团成员,已被逮捕并提起公诉,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2014年,唐某乙与刘某非婚生下唐某丙,2015年2月,刘某便丢下唐某丙离开本地,至今未归。唐某丙一直由唐某乙单方抚养,而现在唐某乙被羁押,唐某丙没有父母监护,只能由爷爷唐某甲抚养。
“我多次想帮孩子申请落户,但是他的妈妈不露面,爸爸现在这个情况,也没办法到派出所去申请,没有学校肯要他。孩子有父母,却跟个孤儿一样,连学都上不了。”唐某甲愁眉不展。
海陵区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检察官对此立即进行审查,并联合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共同至其家中考察家庭情况。唐某甲腿部系二级残疾,妻子无收入来源,仅靠其平日残疾补贴等生活,家庭非常贫困,唐某丙各项合法权益均得不到保障。
鉴于唐某甲家庭的实际困难,海陵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为唐某丙申请了司法救助金,以保障孩子上学、生活等基本费用。同时,该院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唐某丙落户事宜,在了解到落户所缺材料的情况下,为其至民政局等地取证。
考虑到唐某乙系羁押人员,唐某甲难以会面,2018年10月24日本案开庭前,海陵区检察院派员与法院沟通,并至候审室向唐某乙说明情况,指导其写下《委托抚养协议书》提供给公安机关,依法顺利为唐某丙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