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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创新“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
2019-04-30 16:41: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常熟检察院在继承“枫桥经验”精神的基础上,不断深入挖掘和发扬“枫桥经验”的精髓,将“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结合,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把握新规律,以群众所想、所求、所愿为重点,通过创新运用“枫桥经验”,不断更新司法理念,不但在办好案件上花时间,还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下功夫,实现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统一。

  常熟检察院探索形成了社会风险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设立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小组,根据“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案件承办人为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第一责任人;采取主动评估、开放评估、动态评估、全面评估的模式,做到“一案一评,有案必评”。近三年来,该院发现风险预警防控案件43件,由于处置果断及时,成功将矛盾稳控于原始状态,消灭于萌芽之时,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发生,夯实了社会维稳基石。

  同时,该院坚持“枫桥式”息讼方法,注重司法办案与普法教育并行,司法办案与释法说理同步,让案件当事人看得见、听得懂、真心信服检察机关的决定。如在办理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时,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做好被害人及其家属的释法说理工作,详细阐明案件事实理由、处理程序及法律依据,以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理解、信任与支持,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对于突发性、偶然性、社会危害较低的轻微刑事案件,常熟检察院把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以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为中心,组织双方家属、乡邻参与到其中,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积极搭建沟通交流桥梁促成刑事和解。

  为了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常熟检察院引入了专业第三方力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评议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有关领域专家学者等。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到涉法涉诉信访纠纷解决之中,不仅能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缓解司法资源的不足,又因社会第三方和检察院与信访人均没有利害关系,立场中立客观,提出的解决方案信访人更容易接受、信服,更有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近年来,该院通过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28件,办理申诉案件127件,有效破解闹访、缠访、无理访难题,切实守住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真正实现信访人息诉罢访。

  常熟检察院更创新推出“1+N”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法,切实将经济救助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医疗卫生、未成年人教育、民政救济等社会救助相链接,形成救助合力,把检察院一家的“独角戏”,变成多个单位共同扶危济困的“大合唱”。

  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