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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嫌疑人是被陷害的
2019-01-14 15:36:00  来源:检察日报

  “太感谢检察官了,没有你们我得冤死!”日前,孙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辽宁省朝阳县检察院。

  2018年7月,公安机关对孙某涉嫌强奸案提请朝阳县检察院审查批捕。承办检察官在复核证据时发现,孙某辩解对方是主动自愿与其发生关系,此前还有过挑逗行为。而被害人郭某在案发前后的行为表现不正常,到检察机关接受询问时闪烁其词,语气特别横,完全不像被害人的样子,还显得急躁不安:“你们问这么多干什么?这案子什么时候到期?你们啥处理结果呀?”

  承办检察官感觉此案或有蹊跷,“郭某近期为什么来案发地?怎么来到案发地的?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地花高价雇孙某的车?坐完孙某的车又去了哪里?郭某近期都和什么人有联络,为什么联络?”循着这些疑点,承办检察官列出详细补充侦查提纲,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调取了郭某从锦州往来朝阳的沿途监控、近期通信通话记录、大额资金往来明细等证据。经过辛苦工作,在大量证据面前,该案真相逐渐明朗起来,孙某被对方诬告陷害了。2018年10月30日,公安机关对郭某等4人以涉嫌诬告陷害犯罪抓捕归案。

  承办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郭某:“为什么要陷害他?怎么陷害的?”

  “孙某和同村的佟某有矛盾,孙某联合村民在法院起诉佟某。佟某便出5万元找到赵某、张某和我,商量好由我出面勾引孙某。因为孙某有车出租,我们便开车来到孙某家附近,我走过去主动打他的车,加他的微信,然后想办法在车上挑逗勾引他。前几次没有得手,2018年7月4日晚上,我假装打他的车到锦州,半夜经过一段修路的乡道,他的车过不去,我就对下车查看的孙某说,‘上次我都主动了,这次你也主动点’,我们就在车后座上发生了性关系。后来我就报警称被他强奸了,他就被公安抓起来了。”

  “你得到好处了吗?”

  “佟某给的5万元钱被我们3人分了,我得了2万多元。我这样做只是为了挣点钱花,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

  2018年11月1日,孙某涉嫌强奸案被撤销;12月3日,朝阳县检察院对郭某等4人以涉嫌诬告陷害罪批准逮捕;2019年1月7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作者:周维民吕洪岩编辑:杨月

  编辑:杨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