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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专项审判模式”取得重大成果 15件总标的1.581亿案件半日调解结案
2018-11-30 16:19: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 王晓红 通讯员 徐开法)11月19日,15件涉及徐工集团193台挖掘机和矿卡设备款、总标的1.581亿元、自2012年即产生的融资租赁纠纷案件在徐州开发区法院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吴某在2022年5月前每月偿还徐工集团欠款100万至300万元不等,并提供设备实物、不动产作价冲抵案款。这是徐州开发区法院“徐工专项审判模式”取得重要成果,也是今年受理的涉徐工债权案件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据悉,该类案件开发区法院今年共受理了680件,总标的20.4041亿元。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工集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务实担当,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转变司法理念,徐州开发区法院积极构建便利、高效、务实、谦抑的“徐工专项审判模式”,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徐州开发区法院对繁简分流的审判方式进行突破。把案情相近的融资租赁案件纳入简易案件审理,大胆突破标的、案由的限制,将法律关系相同相近、当事人驻地集中、标的在2000万元以下的商事案件纳入简易程序审理,做到快审快结快执。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集中审判骨干成立徐工简易商事案件审判团队,由党组成员、诉服中心主任、商事庭庭长等12名员额法官组成7个简案快审小组集中攻坚。由商事法官专业会议研究探讨融资租赁案件的特点和审理难点,确定审理思路、统一裁判标准,做到精细化、专业化、类型化审判,确保审判质量。

  该院创新司法服务保障手段。探索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同时能降低诉讼对企业商誉不利影响、便捷高效的保全担保模式,由徐工集团以控股股东身份为法院新立的涉徐工案件统一出具总价款12.3亿元的总保函,简化保全程序,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由于涉徐工债权案件的企业大多是外地人,与徐工曾经有过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发区法院把努力修复原、被告合作关系作为办案目标,制作了《和解调解告知书》送达被告,告知法院裁判或进入强制执行可能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很多被告收到告知书后,接受法院建议,在开庭前即主动来徐与徐工集团达成调解协议,或庭外和解后撤诉结案。仅此一项即为企业节省诉讼费387.88万元。

  多措并举后,徐州开发区法院审判效率显著提高。据统计,年初受理680件的徐工债权案件截至11月20日已结案542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307件,解决诉讼标的8.87亿元,得到徐工集团的高度赞誉。

  编辑:杨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