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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宣判
2018-08-01 17:30: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讯(通讯员 吴安娜)日前,镇江丹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这是《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该院首次采用由3名员额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大合议庭审理案件。

  2016年10月,丹徒区检察院在与区法制办联合开展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中,发现区某机关单位存在一定数量对人防易地建设费催缴不到位的问题。区检察院向该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后,该机关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向镇江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回拖欠费用,致使国家利益仍受到损害。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原告身份起诉至法院。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已履行行政职责,并将所有案款追缴到位。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根据双方诉辩情况,准确概括出争议焦点,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充分进行举证、质证并展开辩论。经合议庭评议,判决确认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镇江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履行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行为违法。

 

 

  

  编辑:刘舒心